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 军人赵先生和同伴郭女士从山东来北京时,被北京站的5名客运员殴打致伤。为此两人将北京铁路局和打人者起诉到法院索赔65万余元。昨天记者从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获悉,在法院调解下,北京铁路局一次性给付赵先生10万元赔偿。
赵先生是一名军人,郭女士则是部队医院的工作人员。赵先生说,2008年1月31日,他和郭女士从山东乘火车到北京办事,列车到达北京站后,他们随人流走出站台,在出站口检票。此时两人与客运员马某等人发生纠纷,并很快上升到“武斗”,寡不敌众的赵先生二人遭到马某等5人殴打,两人受了伤。赵先生称,自己被打受伤后,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在北京联合大学的特殊教育学习也被迫中断。因此赵先生和郭女士将北京铁路局和马某等5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学业中断的经济损失等各项损失共65万余元。
法院立案后,主审法官对原被告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北京铁路局一次性给付赵先生各项费用10万元。据悉,事发后,打人的客运员被警方控制,目前涉案的部分客运员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