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女子刘某将一女中学生从学校内骗出,让自己男友实施强奸,事后二人合谋逼其卖淫。记者日前从该县法院获悉,刘某及其男友分别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14日下午17时许,刘某与男友王某(刑满释放人员)到霍邱某中学岔路口等候鲍某。刘某把鲍某骗上车,带到六安市区与王某等人一起吃饭喝酒。酒后,刘某又将鲍某带到某歌厅唱歌,稍后刘某借故离开。王某遂将鲍某带到宾馆房间,强行与鲍某发生性关系。
4月17日下午,刘某将鲍某带到合肥,强迫鲍某当坐台“小姐”。 19日上午,刘某将鲍某带到一家卖淫场所,鲍某共卖淫七次,21日上午鲍某又卖淫一次。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刘某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王某和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罚金5000元。(汪家秀、方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