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颖实习生/林尔东通讯员/崔婷)“90后”花季少男少女石某某、翁某某是一对情侣,本应在校园里享受其青春年华,只因平时花销大,钱不够用,竟利用“色诱”进行抢劫。在另一“90后”郑某的帮忙下,3人一起策划由女子翁某某“色诱”其以前认识的开烟酒店的郑某钊,以开房的名义约其出来,实施抢劫。
近日,福田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郑某、翁某某、石某某有期徒刑10年、9年和7年6个月。
石某某等3人在去年11月9日实施“策划”,当天23时许,翁某某按“计划”打电话约郑某钊出来吃宵夜,称吃完宵夜后可以到其住处过夜。
郑某钊不知是陷阱如期赴约。凌晨2时许,翁某某将郑某钊带到事先商量好的新洲北村某房内,而当两人进入房间,郑某和石某某冲了进来。石某某用郑某钊的鞋带将其手反绑在身后,把双腿用鞋带绑上,用胶带将郑某钊的嘴堵上。郑某则拿着一把水果刀威胁郑某钊。
2名男性被告人抢得郑某钊身上的一条黄金项链、一部三星手机和一张银行卡,还用刀威胁郑某钊说出了银行卡密码,在其银行卡内取走了6000元人民币。
翁某某和石某某拿到郑某钊家的钥匙后,还到郑某钊的店铺拿走现金1000元。石某某还用郑某钊的手机打给郑的儿子,要其儿子汇5万元到所抢的银行卡上。
事后,石某某等3名“90后”被告人逃离现场,索要款项未收到,后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