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岁的王海龙伪造借款150万的借条,到法院起诉“借款纠纷”,因受害人报案被抓。之后警方进一步接到举报,发现王海龙还涉嫌重婚。今天上午,王海龙在海淀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犯有诈骗罪、重婚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三重罪名。
王海龙是河北省定州市农民。2007年七八月间,因为一通错打的电话,王海龙和被害人王女士相识。2008年年初,王女士注册了一家公司做贸易生意,王海龙过来给王女士帮忙,担任公司的常务总经理。据王海龙称,在这期间,他和王女士一直是同居关系。
王海龙说,在王女士公司工作期间,他发现王女士的身份以及很多业务都是假的。“一年来,公司的所有业务、运转包括宣传都是我在做,生意也联系得差不多了,但由于她公司美国的经销授权书是伪造的,无法进货,我特别生气。”王海龙说,后来王女士要注销公司,他怕自己的辛苦付诸东流,便使用公司的公章和王女士的签名章,伪造了一份王女士因公司资金周转借走王海龙150万元人民币的借据。
2008年10月26日,王女士在公司桌上发现了这张伪造借据的复印件,便询问王海龙。王海龙回答说:“你要关掉公司,我就拿着借条到法院去告你。”王女士以为王海龙在开玩笑,就没当回事。
据王海龙称,后来他跟王女士吵架分开,王女士果然关掉了公司,王海龙一气之下,拿着这张伪造的借据委托律师将王女士诉至海淀法院。2008年11月26日,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借款纠纷”。同年12月22日,王女士收到海淀法院传票后到派出所报案,王海龙因此被抓获。
在办案过程中民警曾接到一个女子的电话,称是王海龙的妻子。经过审查,警方发现,王海龙可能涉嫌重婚。据悉,王海龙在老家有一个妻子,虽然由于农村的习俗他们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结婚时已经办了酒席,且两人的事实婚姻已经存在了20年,并生育了两个女儿。
2004年10月,王海龙通过婚介认识了杜女士,之后两人开始交往并同居。2005年9月,王海龙和杜女士办理了结婚仪式,之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来由于杜女士怀孕,生孩子必须要结婚证,但王海龙知道自己已经结婚,便花钱找路边做假证的人分别伪造了结婚证和准生证。后杜女士在医院顺利生下一子。王海龙说:“如果不是因为是个男孩,我不会让她生下这个孩子。”
法庭上对于检方的指控王海龙全部认罪。提起身边这两个被骗的女人,王海龙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轻描淡写:“我们没什么,我对她们没有感情。”(记者张蕾 实习生周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