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蔡立荣 通讯员 沈晓萍)招募女子到深圳卖淫未果,竟要该女子找另一名女子代替。该女子利用QQ联系其母亲和表姐,通知她们报警。昨日,记者从杏林派出所获悉,民警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7月29日,杏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求救电话,称其女儿被人控制在杏林村内。民警迅速出警,在一出租房内抓获两名男子林某一(男,20岁,晋江市人)、林某二(男,20岁,晋江市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小王”(在逃)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林某一,让其帮忙招募卖淫女到深圳卖淫,并许诺如成功招募一个卖淫女,则付给林某一3000元。
7月27日,林某一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李某。李某于7月28日到厦门,让林某一帮她找一个陪酒小姐的工作,然后林某一与林某二帮李某找陪酒小姐的工作未果。7月29日凌晨,两人劝说李某到深圳卖淫,李某同意后,林某一通过电话联系“小王”安排相关事宜。7月29日中午,李某反悔了,两人遂要求李某要么交6000元押金,要么找另外一个女子来顶替她,否则不许离开。李某利用打电话、上QQ联系上其母亲和表姐,通知她们报警。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