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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在斑马线被两辆公车撞重伤 获赔320多万元

发表时间:2009-07-09 20:20:53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新华网郑州79日电(记者 王宏彬)记者9日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一名13岁少年在斑马线被两辆公交车先后撞上,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经法院调解,受害人最终获赔320多万元。

据介绍,200854日,13岁男孩李某过马路时,站在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南仓街交叉口的斑马线上避让车辆。这时,靳某驾驶一辆城际公交车沿紫荆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仓街左转弯时,与李某相撞;之后,王某驾驶一辆公交车和靳某驾驶的城际公交车同向行驶,把李某夹在两车中间,致使李某受重伤。

李某当即被送往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2008520日转入河南省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至今仍未出院。经司法鉴定,李某脑部受伤,已构成一级伤残。

该起事故由警方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靳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任。经法院查明,靳某驾驶的城际公交车车主为河南神象城际客运公交有限公司,王某驾驶的公交车车主为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因李某伤情严重,必须长期在医院治疗,需要花费大量医疗费用。李某家属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18万元。

此案经法院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8日自愿达成赔偿协议:河南神象城际客运公交有限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96888万元,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赔偿李某后期治疗等费用共计2260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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