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夫妻要闪离 好心媒人成被告
全是那张彩礼借条惹的祸
新娘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新郎又怕礼金打水漂,媒人王选为了让自己介绍的这对人能成功,便在新娘家收到礼金后,由他出面打了一张借条给新郎,等双方领证后,借条归还。
可没料到,这对新人在闪婚后紧接着要闪离,而新娘方也不退还礼金,愤怒的新郎只好将王选告上法庭。
相亲相来小新娘
这个将王选告上法庭的新郎叫吴亮,今年快三十岁了,这个年纪还没有结婚,吴亮父亲比儿子还着急。去年年底,他找来朋友王选,托他帮儿子介绍对象。王选是个热心人,很快答应下来,一番搜罗后,他给吴亮物色了自己的一个小老乡,还未满20周岁的小菊。
吴亮和小菊见面后,对这个年轻时尚的女孩非常满意,两人见了几次面后就开始了谈婚论嫁。
谈到结婚时,双方商定吴家按照农村习俗给小菊家聘礼一万八千元,以及谢媒费三千元。另约定,举行婚礼时,吴家再给三万元彩礼。
送礼金要打借条
双方对这个条件一致认可后,吴亮和小菊很快举行了婚礼。喜宴结束后,小菊父母提起双方曾经约定的彩礼三万元,并要求吴家兑现。但是,此时吴家也考虑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小菊还要几个月才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且老家远在安徽,吴家怕万一小菊悔婚,到时候钱就打了水漂。
“钱可以给你们,但你们家必须打张欠条给我们,等他们领了结婚证后,欠条还给你们。”为以防万一,吴家提出这个条件。这话一说,立即引起小菊父母的反感,对方认为,他们是嫁女儿,而不是卖女儿,坚决不同意出具字据。
双方就这个问题协商不成,眼看就要吵起来,王选作为媒人也只能干着急。这时,吴家人又提出一个方案,那就是让王选出具字据做个保证。王选为了让这桩婚事能够顺利进行下去,便按照吴家人提出的要求出具借条一份,写明借到吴亮人民币五万元整。
好心媒人被告上法院
媒人立了字据后,吴家也放心下来,他们也表示,一旦两人领了证,借条就会归还。几个月后,小菊的法定结婚年龄一到,两人就去领了证,而王选事情一忙,也忘了去要借条。
他没有料到,在吴亮看来,这桩婚姻并不幸福,因为他和小菊年龄相差比较大,两人思想上有代沟。再加上结婚后,小菊没事就回安徽老家看母亲,每次都要住上好长一段时间,这让吴家都非常不满。
因为小菊的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里,吴家人觉得小菊没有与吴亮长期共同生活的意思,担心是婚姻诈骗,便提出离婚,并让小菊家归还礼金,这自然遭到了小菊家的拒绝。思来想去,吴家人想到了王选那张欠条,便告上法院要求王选还钱。
王选对此非常无奈,他也提交了吴亮出具的证明,上面写着:我本人婚姻,待领取结婚证后,本人归还王选打的借条。江宁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根据案情,依照法律,同时考虑到当地的习俗,多次找到原告做工作,向当事人分析案情,讲明利害关系,说明了诉讼风险。同时告知,吴亮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离婚诉讼酌情解决问题。吴亮自知理亏,称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最后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