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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不满留级杀害老师母女13年后被抓

发表时间:2009-07-03 07:31:02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


26岁的湖北随州人叶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且叶某在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某工厂打工。

今年1月,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3名民警到深圳进行调查,经过连续5天侦查,发现申晓彬可能落脚在龙岗区布吉镇,且很可能从事保安职业。110日上午,专案民警乔装进入某小区,在小区数十名物管人员的工作照片中,发现一个名叫曾四平的保安相貌与申晓彬极其相似。1102330分许,在深圳市龙岗区公安机关的配合下,长沙警方一举抓获曾四平,其交待,自己真实身份正是申晓彬。至此,长沙警方终于成功抓获公安部督捕重大逃犯、长沙市一号逃犯申晓彬。而此时,申晓彬已经33岁,其从20岁起开始13年的逃亡生涯就此终结。

庭审现场翻供拒不认罪

申晓彬在被抓获后,曾向警方表示自己“13年的逃亡生活过得生不如死,说他这些年出逃过很多地方,一直在打黑工,对老板的苛刻从不敢有半点怨言,半夜听到警车鸣叫都会突然惊醒躲到床下。 但在昨日的庭审现场,此前已在公安机关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的申晓彬,却突然翻供,拒不承认自己曾经杀人。申晓彬表示,自己只是到过凶案现场,案发当天他来找刘波老师有事,结果发现刘波老师和她的女儿被人杀死在了家里,因为担心被其他人误会是杀人凶手,自己才仓皇逃窜的。申晓彬说,他只是觉得就这样走了有点对不起老师,但自己绝对不会杀害老师。

在昨日的庭审中,申晓彬不仅完全推翻了自己在公安机关审讯时所作的供述,而且声称公安机关对他的审讯中存在逼供、诱供行为,并以审讯存在诱供没有物证证明其施犯罪行为为由,拒绝认罪。申晓彬的辩护人也在法庭上指出,没有确凿的物证证明申晓彬是凶手。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被告人申晓彬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在案发现场,警方提取到一个血掌纹和带血的赤脚印,通过鉴定已确定系申晓彬所留。此外,几名证人同时也证明,在案发前10分钟左右,曾看到申晓彬在刘波家中与刘波交谈。为证明被告人申晓彬有作案动机,公诉人还出示了案发前一晚申晓彬给父亲写的信,并表示鉴于被告人申晓彬的态度,建议法庭对其从重处罚。尽管如此,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申晓彬仍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杀人:“希望公安机关在找到确凿物证后,法院再做出判决。

受害人家属索赔77万余元

在庭审中,受害人刘波的家属还向法庭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要求申晓彬赔偿死者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7.977万元。

刘波的父亲刘义成如今生活在宁乡,因为要参加庭审,一早就和老伴及其他家人从宁乡坐车赶了过来。对于女儿和外孙女的遇害,老人并不愿意太多谈论,只是表示自己这十几年来过得很痛苦。赔钱是小事,关键是人要不回来了。刘义成老人说,这十几年来我们一直在关注凶手的下落,真的过得很辛苦。现在杀害女儿和外孙女的凶手受到了惩罚,我们也就安心了。而谈到妻女遇害,刘波的丈夫表示,虽然自己已组建新的家庭,但对于当年的事仍然痛不欲生。

由于该案重大、案情复杂,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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