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不到一年申请了20张信用卡
河北青年报7月25日报道
7月23日,石市桥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两位被告人阿鹏(化名)和丽丽(化名)是一对夫妻。
两人是“80后”,家有孩子和老人。可是,他们可能将暂时失去了育儿养老的机会。因为,两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办了20余张信用卡,透支套现25万元,结果被诉上法庭。
小夫妻办卡套现“成瘾”
案发前,阿鹏和丽丽在正定国际小商品市场有一家专门出售十字绣的店面。
丽丽向公安机关交代,2007年10月,她从一家办理贷款的中介公司得知了信用卡套现这一“来钱办法”。
随即,她花了200块钱从该中介公司买了分别盖有两家知名通讯公司公章的两张虚假收入证明。回到家后,二人利用彩色扫描打印机打印了几张空白的收入证明,向银行申请了数张信用卡。
为“方便”,阿鹏还到南三条附近的市场上私刻了三家知名通讯公司的公章,“需要的时候,自己在空白的收入证明上扣章就行”。
此后,在阿鹏的主使下,夫妻俩开始大肆办卡。用来办卡的证件有朋友的,有从别处买来的,但大部分都取自店里的绣工。
检察机关的指控及出示证据显示,二人的信用卡都是在同一家银行的柜台办理的。两人甚至有6次在同一天申请2至3张信用卡,还曾连续两天持续申请信用卡。
不到一年套现25万余元
他们办卡时所填的信息漏洞百出:工作单位是知名企业,但单位地址却填写“正定国际小商品市场”。
“假信息办卡是银行的朋友告诉我的,他说只要收入证明上有印章就行。”阿鹏说,他去办卡的时候,因为“手续齐全”,银行也未查出漏洞。
信用卡申请成功后,二人采取取现、在自家POS机上套现等多种方式疯狂套取现金,并用于各种投资和消费。
2008年底,该银行信用卡管理部工作人员到公安机关报案,二人才停止了套现行为。截至目前,两人已归还银行5万余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间,阿鹏和丽丽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和伪造的收入证明,在同一家银行申请了20张信用卡,透支金额高达25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银行资金,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案后评
石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法官赵静:2007年,该院受理信用卡诈骗案件仅有1起。今年,此类案件数量急剧增多,截至目前已受理了18起。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透支5000元以上,经银行催缴3个月不还,就可被认为为“数额较大”的信用卡诈骗,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石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史栋:要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除了办卡者本人应当尽到注意义务,银行也应严格审查办卡人资格,从制度源头上加以控制。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不能一味追求办卡量,还要提醒办卡人办理和使用信用卡附带的风险。 (本文来源:河北青年报作者: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