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患者家中仍存放两瓶当年购买的上生所完好未开封的八因子。其中一瓶生产日期是1993年7月1日,很大程度带有HIV病毒,另外一瓶生产日期是1995年2月1日,是国家药监局认定的假药。 本报记者 陈志刚 摄
1995年7月20日,卫生部紧急下发55号文《关于禁止生产和临床使用未经病毒去除或灭活的凝血因子类血液制品的通知》,上生所于7月29日签收了该通知。
1995年9月、11月以及12月,上生所经营部仍多次向我销售了未经灭活的八因子,有多张当时发票为证。
——— 佛山一患者的父亲赵伟
今年4月底,佛山三位艾滋病患者陆续把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简称上生所)告上法庭。他们认为,自己为治疗血友病,使用上生所未经去毒灭活冻干人凝血因子Ⅷ(以下简称“八因子”)感染艾滋病,共起诉索赔近600万,并于5月上旬相继获禅城区法院立案。
其中一位患者的诉讼原定在6月24日开庭,但因上生所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推迟。7月7日,禅城区法院作出裁决,驳回上生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治疗血友病感染艾滋
佛山三位血友病患者,他们在1990年至1996年间,一直单独或一起向上生所购买凝血八因子。
2001年至2005年间,三位患者陆续被佛山疾控中心确诊感染艾滋病和丙肝。三位患者认为,艾滋病的感染途径主要通过母婴传播、血液传播、性传播,但自己的父母家属均无艾滋病感染,自己确诊艾滋病前无性接触,而三人自年幼患血友病,长年注射上生所的八因子,唯一感染途径就是血液感染。
佛山一位患者的父亲赵伟介绍,1995年7月20日,卫生部紧急下发55号文《关于禁止生产和临床使用未经病毒去除或灭活的凝血因子类血液制品的通知》,称以往国内生产销售的凝血因子类血液制品,均未经过可靠的病毒去除或灭活。应用这样的制品存在着传播血源性疾病(如乙肝、丙型肝炎、艾滋病等)严重危险。
卫生部要求,“各有关血液制品生产单位1994年12月31日前得到的凝血因子类制剂生产批准文号,一律作废,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上生所于7月29日签收了该通知。
赵伟表示,1995年9月、11月以及12月,上生所经营部仍多次向自己销售了未经灭活的八因子,有多张当时发票为证。据悉,另两位患者也在1995年年底,从上生所邮购了多瓶八因子。
上生所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在确诊艾滋病后,三位患者及家属多次去上海,向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抗议,要求赔偿,并向卫生部等部门投诉。2008年11月24日,国家信访局对全国多位类似患者的投诉做出回复,建议患者通过法律途径正当索赔。
今年4月14日,上生所与佛山三患者签订救助协议,予以每位患者一次性资金救助10万元。但赵伟等人提出并与上生所签署补充条款,称“如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受救助者仍享有及保留相关权利。”
4月底,赵伟作为儿子的代理,以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为由,一纸诉状将上生所告上法庭。在起诉状中,赵伟称儿子在2001年确诊艾滋病,虽然距起诉时已有8年,但由于自己不停通过各种渠道索赔,诉讼时效一直未过。
5月6日,此案获禅城区法院立案,并安排在6月24日上午开庭。同月,另两名患者的起诉也获禅城区法院受理。
7月7日,禅城区法院做出裁决,驳回上生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对佛山另两名患者的诉讼,上生所也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目前禅城区法院尚未做出是否驳回的裁决。
法院同意三患者缓交受理费
据悉,由于三位患者索赔都近两百万,每位患者都被法院要求预交案件受理费2万元左右。目前,根据患者的申请,法院已同意三人缓交总计6万余元的受理费。
赵伟介绍,他从医院打出缴费清单显示,2005年11月至今年4月,由于患艾滋病、丙肝和血友病病情加重,赵伟儿子在禅城区中心医院治疗共花费58万元,因此按20万元每年的标准,向上生所追讨从2001年证实患艾滋病起至2009年8年间的治疗费,总计160万。
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