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7月18日电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近日对一起毒品运输案作出改判:一审被判死刑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两人改判无罪。
2008年4月,熊正江邀约莫卫奇、谢开其到云南瑞丽市,与刘再华(批捕在逃)会合,刘再华将藏有毒品的行李交给莫卫奇。莫卫奇在机场安检时被抓,查获海洛因1027克。后刘再华、熊正江又将藏有毒品的密码箱交给谢开其,谢乘车途中被抓,查获海洛因740克。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院一审认定熊正江、莫卫奇、谢开其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熊正江上诉,否认运毒。莫卫奇、谢开其上诉提出称,不知运的是毒品。省检察院建议发回重审。
经云南省高院二审组成合议庭审理查明,熊正江运输毒品的犯罪基本事实存在。莫卫奇、谢开其在受他人蒙骗,主观不明知的情况下实施了运毒行为,不构成犯罪。原判对熊正江运输毒品罪量刑失重;对莫卫奇、谢开其所作判决属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据此改判:熊正江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莫卫奇、谢开其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