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7月14日讯 (记者 刘云 通讯员 王云华)一男子冒充警察先后以帮忙“活动活动”等理由骗取多位嫌犯亲友的现金,还与嫌犯妻子多次发生性关系。近日,这名骗财骗色的假警察被天桥区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男子刘铨宇于1995年12月从单位辞职,短暂工作后一直无业。刘铨宇对其朋友王某某、王某等人谎称在济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工作,并配备了警徽、警衔、警服等警用物品。他平时将警服挂在其驾驶的轿车内,将公安机关的案件信息拷贝到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上,穿着警服外出与他人见面,其“朋友”对其身份深信不疑。
2008年春节前1个月,李某因为涉嫌毒品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李某的朋友王某得知此事后,打电话告诉了刘铨宇。二人对李某的母亲张某某讲,可以帮忙“活动活动”,但需要5万元费用。次日,张某某交了5万元现金。一个月后,张某某得知被骗。
2007年9月份,曹某因为涉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1月份,曹某的妻子张某找到朋友李某某,李某某找到了刘铨宇。刘铨宇除诈骗了张某的钱财外,还多次和张某发生性关系。此外,刘铨宇还以“警察身份”能替人减轻罪责为由,分别骗取两人现金3.3万元、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