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超吴功斌记者青兴海)今年50余岁的贾某是绵阳市游仙区某乡村民小组组长,由于老婆长期在外打工,寂寞难耐的贾某便盯上了同组12岁的小丽(化名),遂以一些小恩小惠将其诱奸。近日,游仙区法院依法判处贾某有期徒刑13年。
12岁的少女小丽,5岁时父母离异,自此与父亲相依为命。由于家境贫寒,父亲便常年在外省打工挣钱,小丽只好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2008年6月,身为村民组长的贾某以吃糖为诱饵,将年幼无知的小丽诱骗到他家后,将小丽蹂躏,导致其怀孕。待小丽的老师、爷爷奶奶发觉后,小丽怀孕已有8个多月。
今年4月8日,在外打工的小丽父亲回家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并赔偿经济损失。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到小丽所在的乡、村、组和游仙区民政局、绵阳市人民医院等调查取证,并通过DNA技术鉴定,确认贾某奸淫小丽受孕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