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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男子诱骗少女至广东同居一审获刑7年

发表时间:2009-07-10 20:31:07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7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年仅14岁的阿英(化名),原本就读于安溪某小学。后听信一名江西男子的花言巧语,被带到广东同居。昨日,石狮法院一审以拐骗儿童罪、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

阿英的父母在石狮宝盖镇一家服装厂工作。去年暑假期间,阿英来到父母身边过暑假。33岁的服装厂工人张某,在食堂吃饭时认识了阿英,遂起歹心。去年73日晚8时许,在宝盖镇一路边,张某便与阿英发生了性关系。81日晚10时许,张某对阿英花言巧语,称要带她去广东开店,并让她当老板娘。年幼无知的阿英,当晚便跟随张某离开工厂前往广东。

阿英父母闻听女儿被带走,便打电话给张某,称阿英未满14周岁,让他把女儿带回来,但张某未予理睬。

再说,阿英随张某来到广东后,才发现张某所说的开店根本就是假的,张某重新找了一家制衣厂打工,并与阿英同居。其间,阿英父母多次打电话催促张某,阿英想联系父母也都被张某拒绝。阿英父母只好报警,张某随后被抓获。

庭审中,张某辩称,阿英是自愿跟他到广东的,他并没有拐骗行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采取了虚构事实蒙骗的方法,将阿英骗到广东同居,同时阿英父母已明确告知阿英未满14周岁,但张某不理会,因而他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同时,张某多次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又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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