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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人私奔 丈夫苦寻7年将告重婚

发表时间:2009-07-10 20:05:57 来源:南海网 作者:


爸爸回老家的时候我看到他变得又黑又瘦,我好心疼。我知道爸爸为了供我和弟弟上学,在外打工非常辛苦,所以我小学毕业后就选择辍学了。后来,谈敏出外打工,受工伤导致右眼失明。其实小时候我很恨母亲,因她离家出走,害惨了父亲。但恨一个人太累了,尤其是恨自己的母亲。谈敏的声音有点哽咽。

听说父亲要告母亲,谈敏并不吃惊,她说如果父亲要告母亲,她是支持父亲的。毕竟母亲有错在先。”(文中的人均为化名)(南国都市报王燕珍)

律师说法

丈夫可反诉妻子 并要求损害赔偿

记者为此事采访了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刘律师说,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如果谈义的妻子与其他男人同居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才构成重婚。像何兰的行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因此谈义要状告妻子重婚,最后获得赔偿很困难。

刘律师说,《婚姻法》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中任何一方由于婚外行为等原因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在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可取得有利地位,同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像谈义的情况,他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反诉,同意离婚,同时向妻子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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