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鹏昊 通讯员王硕) 女子李某在开心网上结识了男子夏某,二人发生了关系。后因夏某来京后始终没找到稳定工作,便利用曾拍摄的性爱视频,多次对李某进行勒索。昨天,记者从崇文检察院了解到,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夏某已被提起公诉。
2008年12月,李某在开心网上认识了夏某,很快成为男女朋友并发生了关系。两个月后,夏某觉得两人不合适,主动减少了与李某的交往。但是,由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手头“太紧”,今年3月初,夏某翻出了曾经拍摄的二人性爱视频,发短信给李某,称如果对方不给“封口费”,就将视频发到网上。李某因害怕此事被传扬,立即支付4000多元现金。
见很容易得手,夏某又于3月中旬,多次给李某发送骚扰短信,再次索要1500元“封口费”,不堪忍受骚扰的李某遂向警方报警。
3月21日,民警通过调查,将夏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