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延吉讯(记者李志刚)为打网游赚钱,延边州某法院临时书记员,伪造法律文书,骗取他人11.8万元。近日,其被抓归案。
2001年,崔某被延边州某法院聘为临时书记员。2003年5月,崔某想打网游挣钱,但没钱买电脑。一天,崔某私自把法院扣押代为保管的当事人尹某的房照拿出,假借这个房照伪造了一份“民事调解书”,使人相信尹某房产属于他。
2003年6月,崔某拿着房照和“民事调解书”与李某见面,想借钱,并伪造了一个“单位证明”。同年6月7日,崔某与李某签订了协议,一年利息为2.4万,借款13万元,先扣半年利息1.2万元,崔某拿走了11.8万元。不过,打网游赚钱的事没干成,钱被崔某花了一部分,还借给别人一些。半年后,李某来要下半年利息,因崔某没钱支付,就找到了法院领导。不久法院将崔某开除,2004年1月,崔某逃走。
2004年6月,李某到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案件一直没有结果。
今年初,经侦大队经调查确定崔某去了上海。5月12日,民警赶赴上海,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确定崔某藏在某小区内,与其母亲、弟弟和弟媳一起居住。
为抓捕崔某,民警金正德扮成乞丐,躺在一张纸壳上,守在单元门口。5月25日7时许,民警将正在睡觉的崔某抓获。5月26日22时许,崔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延吉警方刑事拘留。5月31日被取保候审。6月2日,在家人凑钱的情况下,崔某将钱全部还给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