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一则指责其“诱奸少女”的网帖让深圳市妇女儿童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张××很尴尬。一怒之下,他将自认为的发帖者王小姐告上法庭。今年6月中旬,宝安法院判决该网帖侵权,同时指出,张××作为已婚者未尽婚姻忠实和婚外审慎交往的义务。张××坚决否认和王小姐发生过感情纠葛,表示自己“是好心办坏事”,王小姐则坚持网帖不是她发的,她不会给张××赔偿金。
她说他承诺离婚后娶她
王小姐大学学的是义工类专业,2007年毕业后就到号称有全国最发达义工组织的深圳找工作。不久,王小姐在宝安区一个义工组织当上了义工。当年11月,王小姐参加妇联系统培训时遇到了时任宝安区妇联系统拓展部部长的张××,随后张××要了她的手机号码,经常给她发短信、打电话,也会一起吃饭,还帮她租房子。
2008年元旦左右,王小姐被单位辞退后回了老家。在家期间,张承诺要娶她,同时大力游说她来深圳一起过2008年情人节。随后,王小姐再次南下。“这时,我就答应他了。”王小姐说,当时两人正式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因为张××把一份离婚证给她看。2007年,张就告诉她自己已经离婚,只是因为孩子才和前妻暂住在一起。
从那以后,她开始和张××放心地交往。2008年,张××升任深圳市妇联妇女儿童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他帮王小姐在妇儿大厦附近租了一个房子。
不过,王小姐的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心情很压抑。她回忆说,张××逐渐开始疏远她,老说出差、工作忙。“我和他吵了几次架后,就回家了。”2008年夏天,王小姐再度去深圳找工作,多次联系张××被拒。
他说她有恋父情结
张××是深圳市妇联为数不多的男干部之一,他的名片上印着:高级婚姻家庭指导师、高级心理保健师、心理咨询师等头衔。
对于王小姐关于双方关系的说法,张××基本否认。“我就是好心办坏事。”张××多次强调。他说,当时见王小姐是新来的大学生“出于关心”给她租房子。
张××痛斥王有关自己曾出示离婚证的说法:“一派胡言,我夫妻关系很好,根本没离婚,怎么可能拿出离婚证呢?”张××称这纯粹是她的臆想。王小姐则对记者说,她至今不知道张没有离婚。
在张××看来,“她认为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我也没办法”。这位高级心理保健师兼心理咨询师分析王小姐心理说,“这个女孩有恋父情结,我是搞心理学的,她跟我说大学时候,她父亲一次都没有送过她。”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他多次一脸严肃地对记者说,你们年轻,一定要吸取教训。是的,这次对他的教训太深了。一则网帖终于让他忍不住到法庭起诉。
网帖曝光桃色风波
2008年11月7日,深圳新闻网论坛上出现网友“886马路天使”发的“妇联某男人欺骗善良纯情少女”帖子,称妇联男干部张×ד用花言巧语和打着婚姻的幌子欺骗刚进入社会的善良单纯少女,引诱强奸她,还对该少女进行了精神侮辱,致使该少女失去了大好前程,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和生理伤害”,此外还有其它几项有关张××先生人格的内容。
该帖被转载后,网上点击率和跟帖数较多。张××认定这是王小姐发的帖子,一纸诉状把王小姐告上法院。他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的侮辱诽谤行为,消除在网络中散布的损害原告名誉的恶劣影响,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万元。
不过,宝安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张××因工作关系与王小姐相识,双方在交往中产生感情,张曾许诺王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后与其结婚。但自2008年4月起,张××开始疏远王小姐,王仍不断通过书信主动与张联系。
法院认定,2008年11月,王小姐自觉情感受挫,以“886马路天使”的网名在网上发帖子,此外王还向深圳市妇联邮寄了内容相同的举报信。
宝安法院认为,被告在互联网上私自宣扬有关原告私人情感、生活琐事及其对他人评价等个人生活隐私,贬损原告人格,在一定范围内影响了公众对原告道德品行方面的社会评价,给原告的工作、生活带来沉重压力。被告的行为构成侵害原告名誉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鉴于原告作为已婚者未尽婚姻忠实和婚外审慎交往义务,对该案发生亦有过错,故依法酌情减轻被告责任。法院判令王小姐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给付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