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姜锋 通讯员钟枚)6月15日下午,17岁的李某终于为自己的恶行付出沉重代价。因涉嫌在两个月前强歼16岁少女小雪(化名),他被南宁警方正式逮捕。
今年4月20日中午,年仅16岁的少女小雪,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南宁公安机关报案:一个月前的晚上,她被李某诱骗到良庆区五象社区金象三区一出租房内实施强奸。
根据举报,警方经过现场勘查和案情分析得知,4月20日下午1时许,办案民警在金象三区秀和路一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17岁,钦州市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述,3月27日晚9时许,他带着经常一起玩的小雪到金象三区一家网吧玩游戏,然后以帮别人送手机为由,将小雪诱骗至秀和路91号三楼的出租房内,对小雪实施强奸。
当事人为何在案发后一个多月才想到要报警?小雪支支吾吾地说:“李某经常带我出去玩,给我好吃的,如果家人知道这事,他们会打我的。” 所以事发后,她未将此事告知家人,而是和自己一个好友说了。这名好友将此事告知小雪的家长。
办案民警介绍,类似的案件发生后,大多数受侵害人或家属都存在“家丑不外扬”或“报了案也没有结果”的心理,拒绝配合甚至抗拒警方的调查询问,常使破案难度增加。因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另一方面也放纵和助长了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民警表示,希望被害人不要做“沉默的羔羊”,要勇敢地站出来举证罪犯,配合警方早日将罪犯绳之以法。稿源: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