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盐6月19日电(记者袁爽 通讯员郁菊红)为了贪图钱财,耿某与朋友合伙开美容店,竟然将17岁的亲妹妹招揽卖淫。日前,禽兽哥哥耿某被浙江海盐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被告人耿某今年20岁,从湖南来浙江打工,一路来到桐乡、海盐等地,听朋友介绍说开美容店很赚钱,就与孙某等人合伙在海盐西塘桥承包一家美容店。耿某负责找小姐,孙某负责店内装修。
开业后,耿某把自己身边的二位熟人介绍过来,其中包括自己的亲妹妹。她们向顾客提供二种服务,一种是“敲小背”,另一种是“敲大背”。“敲小背”是在顾客身上用手敲敲,收取30元,“敲大背”是发生性关系,收取100元,其中30元上交给老板。
被抓后,耿某的妹妹说,自己只知道“敲大背”就是卖淫,但何为卖淫她却不知。哥哥带她来店时只告诉她是给客人洗头,后来有人要“敲大背”时其他老板才告诉她应该怎么做。虽然感觉害怕,但是想到有70元拿,也就答应了。
海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耿某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鉴于被告人耿某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可对其分别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