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国金 通讯员何杏华)老乡基于信任拜托其照顾6岁的小女孩,然而已近6旬的蒋某却先后对小女孩实施了两次奸淫。记者昨日从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名老汉被以强奸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7年。
今年58岁的蒋某是四川人,早年丧妻,随来江门打工的儿子租住在出租屋内。与儿子同屋租住的还有重庆人汤某夫妇及其女儿小莹,平时两家以老乡相称,相处得比较融洽。
去年12月上旬的某个周末,汤某夫妇将小莹交给蒋某照看。不料,蒋某产生了歹念,趁屋内无人对小莹实施奸淫。之后某天,蒋某又再次对小莹实施了奸淫。今年1月份,汤某发现小莹表现异常,经再三询问,得知女儿遭到了蒋某的奸淫,于是报警。
蒋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近日,蒋某被以强奸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