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工邓勇受朋友李健夫妇之邀,参加两人的结婚典礼。几杯酒下肚后,邓勇竟为了一点小小的争执,将新郎倌李健绊倒致死。昨(1)日,这起故意伤害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李健的妻子提出了85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昨日下午3时,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去年9月20日,李健夫妇结婚典礼上,受邀的邓勇高兴前来。晚上9时许,仍未尽兴的李健邀约邓勇再到家中喝酒,几杯酒下肚后,两人却为一点小事争执起来。自觉败了酒兴的邓勇拂袖而去,李健追出门外要帮邓勇支付打车费时,两人又吵了起来,打斗中,邓勇将李健掀翻在地,李的头部被狠狠地砸在地上。在小区保安的劝阻下,两人停了手,邓勇坐出租车回家。
当晚,李健突然昏迷不醒,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次日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健的死因为脑蛛网膜下腔出血。
法庭上,对于公诉人指控的故意伤害罪,邓勇并不认罪。“我不是故意要打他,当时我们都喝了酒,是他先动手的。”邓勇说,案发时,他和李健正在客厅里喝酒,李的妻子和岳母因礼金少了100元钱争执起来,他在一旁看不过,便插了一句话。李健突然拍案而起,指着他的鼻子大骂:“我们屋头的事要你来管,给老子爬!”对方突然翻脸,他也怒火中烧,马上摔门而去。李健跟着追了出来,要帮他付打车费,邓勇并不领情。“当时,他一边骂,一边朝我挥拳,我肯定要还手。”邓勇说,他趁李健挥拳之机,朝其脚上一绊,李当即摔倒,头部先着地。“李健摔倒后还站起来了的,看上去没什么问题,我就走了。”
在公诉人提问中,邓勇说,他知道李健曾因车祸头部受伤。“我真的没有故意要打他,我的行为只能算过失。”
下午5时,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判。 早报记者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