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报6月13日报道备受瞩目的2002年吉林省公安厅一号公案,昨日上午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强奸作案16起盗窃两起
被告人黄显跃,男,今年45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东丰县拉拉河镇增福村一组。
经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显跃于1998年5月13日至2008年8月19日期间,窜至东丰县东丰镇及周边乡镇、黑龙江省安达市等地,于夜间侵入居民住宅,趁人熟睡之机,采用捂嘴、掐脖子、威胁等手段,将被害人挟持到室外,强奸作案16起,其中强奸幼女12起,强奸妇女4起,其中最小的受害人只有5岁。
被告人黄显跃因强奸犯罪外逃期间,于2008年8月21日23时许,窜至辽源市工农乡安国村徐某家,盗窃人民币3000余元并将其挥霍;于2008年8月26日晚,窜至四平市一公司盗窃长城皮卡汽车一辆,后在外逃途中将该车遗弃在石家庄,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2.8万元。
妻子帮助丈夫潜逃
被告人金桂华,女,今年47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与被告人黄显跃是夫妻关系。
被告人金桂华在其丈夫黄显跃负案在逃期间,为使黄显跃逃避法律制裁,多次换电话卡与其通话,并与黄显跃见面。为使黄显跃长期潜逃,还为其办理假身份证一张。2008年10月26日,金桂华在梅河口为黄显跃取假身份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DNA锁定犯罪嫌疑人
2008年8月3日3时许,东丰县拉拉河发生一起入室强奸案,东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将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体液送吉林省公安厅科技处做DNA鉴定,结果与系列强奸案犯罪嫌疑人DNA数据相一致。
吉林省公安厅科技处根据此案件DNA数据中的Y分子分析,认定犯罪嫌疑人与黄氏家族有血缘关联性,大大缩小了摸排工作范围。据此,东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侦查员对东丰县黄姓有前科劣迹人员及近亲进行排查,黄显跃得知后逃跑。
侦查人员遂将黄显跃儿子黄某的DNA样本及黄显跃妻子金桂华的DNA样本送吉林省公安厅进行分析,省厅科技处根据黄某和金桂华DNA数据从而推断出黄显跃的DNA数据图谱,经比对,黄显跃的DNA图谱与东丰县系列强奸案中犯罪嫌疑人的DNA图谱相一致,从而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黄显跃。
■对话嫌疑人——
“知道太缺德了,但酒后控制不住”
昨日上午,记者在庭审前见到被告人黄显跃、金桂华。
记者:你现在最想说的是什么?
黄显跃:我后悔当初,对不起那些被害人(此时黄显跃流下了泪水)。我有妻子和孩子,收入也不低,日子过得不错,干了这样的事情不但害了我的一家,也害了很多人。当时我也知道太缺德了,但酒后控制不住自己,就像鬼迷心窍一样。
记者:你是如何面对你妻子的?你妻子什么时候知道你的事情的?
黄显跃:每次事后,我就有一种负罪感,面对妻子我只能加倍对她好,我也知道对不起她,警察来找我时,我才把这些事告诉她的。她知道后,指责我为什么干这样的事情,那时我的感觉是比死了还痛苦。
记者:你知道丈夫的事情为什么不劝他去投案自首,而是帮助他逃跑?
针对记者的询问,金桂华并没有回答,一直低着头。
目前,此案已庭审完毕,择日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