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漳州市平和县男子张某竟强奸女儿,家人因“家丑”不外扬一直隐瞒着。最终,因不堪忍受张某的暴力行为,婆媳俩鼓起勇气报警。经平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当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
昨日,办案民警向记者披露这起不伦案件的整个过程。
噩梦从中学开始
2005年,15岁的张美美(化名)尚是平和某中学的在校生。当时,她的母亲在漳州市区打工,家里只剩父亲张某和弟弟,奶奶在附近另一处房子居住。
大概是当年上半年的一天下午,张美美的弟弟出门上学后,张某突然将前后门锁上,跑到楼上张美美的房间,不顾女儿苦苦哀求与反抗,将她强奸。“不能跟任何说,如果说了,我会把全家人杀掉。”事后,张某用这句话来威胁张美美,考虑到母亲及弟弟的安危,张美美也不敢将此事告诉任何人。
张某见“安然无事”,就在此后的一年里,多次寻机再次欲行暴,但都因张美美的奋力反抗而没得逞。一年后,张美美初中毕业,因害怕父亲的“骚扰”,远赴广东深圳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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