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天法宣) 招募多名男子提供上门卖淫服务,服务对象是同性,日前,这起组织男子卖淫案在天河法院审结,被告人被判5年有期徒刑。
2008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阿林(化名)伙同阿涛(化名)(另案处理)相互纠合,由阿涛租下广州市天河东路某一小区房作为卖淫窝点,阿林则通过广州某护肤养生国际连锁店网站招募郑某、冷某、曾某、危某、杨某、张某某等男子,组织他们进行卖淫活动,由上述男子以人民币几百元不等向嫖客提供同性性服务。
2008年8月7日晚,张某某上门到番禺区某小区房为刘某某提供性服务时被抓获。同时,杨某在天河东路某小区房为袁某提供性服务后也被抓获。2008年8月8日,被告人阿林被抓,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林结伙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被告人建立变相卖淫场所,招募、容留多人卖淫,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和社会风尚,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判处阿林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