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夏盛、叶纯 通讯员晓理报道:光顾朋友的赌博公司,没想输个精光;为追回赌本,竟接连指使在物业公司担任收费员的女友挪用公款12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江岸区检察院获悉,28岁的男子叶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叶某今年28岁,其女朋友魏某(已判刑)是汉口某小区物业管理处的收费员,每天都经手大笔资金。2006年4月,叶某的一名朋友开了家赌博公司,要他“准备几万元钱过来玩玩”。这可是个发财的好机会,可从哪筹钱呢?叶某左思右想,打起了女友公司的歪主意。“我生意周转缺点钱,你能不能从公司先拿点,我很快还上。”叶某找到女友魏某试探。
魏某一听,有些为难。可经不住叶某甜言蜜语的“迷魂汤”攻势,魏某渐渐动了心,将经手的3万元费用截留下来。为掩人耳目,魏某还找人伪造了同事杨某的私章做了假账,且未将相应的收费收据上交财务核销。几天后,叶某赌钱赢了,将钱全数还给女友,叫她还给管理处。
半个月后,又有朋友邀约叶某前去赌博。这次,叶某熟悉门路,打电话吩咐魏某从公司拿了4万元。可叶某在赌场上再也没了好运,4万元很快输光。
为追回赌本,叶某接二连三地找到女友,要她从公司挪钱。此时,魏某早已被男友骗得团团转,顺从地一一照办,哪知全被男友输光。经查,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间,叶某先后叫魏某挪用公款20余次,金额达到120余万元,其中60余万元被叶某用于赌博。
2008年底,魏某公司发现账务存在问题,遂进行调查。眼见纸包不住火,魏某只好承认自己做假账挪用公款的事实。叶某一见事情败露,连忙收拾行李准备逃走。可就在他准备乘坐火车离开武汉时,被民警抓获。
江岸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叶某指使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