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黄学民 通讯员 温现青任冠元)犯罪嫌疑人陈某民盗用同居女友离职后带回的幼儿园名录,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向家长打电话及发短信勒索钱财。
4月29日,36岁的女事主任某来到深圳福田区梅林派出所报案,称其于28、29日两天先后多次接到一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以她在某幼儿园上学的女儿及家人的安全相威胁,向她“借”用人民币3万元,并称“如果不给钱或者报警后果自负”。
因对方对自己以及丈夫的姓名职业、女儿乳名、家庭住址等信息了如指掌,任某惊恐万分。后来,她按照警方的部署,将5000元汇入嫌疑人指定的账号。
专案组经过分析,初步锁定在宝安区西乡鹤州旧村经营窗饰门店的47岁河南籍陈某民,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4日14时许,专案组在该店将还没来得及取款的嫌疑人陈某民抓获。
在证据面前,陈某民承认利用女友将幼儿园名录擅自带回住处,按照资料对家长进行勒索。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民已被福田警方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