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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向姐姐借钱遭拒竟敲诈勒索家人

发表时间:2009-05-07 16:12:43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一男子向姐姐借钱遭到拒绝而心生怨恨,竟请朋友帮忙对姐姐家人进行敲诈勒索。55,邹城法院审结了这起刑事案件,该男子及其朋友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2年、1年的有期徒刑。

现年31岁的陈某在20016月曾因犯盗窃罪判刑。缓刑考验期满后,仍劣行不改。2008年,他向姐姐借钱遭到拒绝,于是在同年124日晚,陈某写好一封恐吓信,然后让其妻子张某抄了一遍,就夹在姐姐家的门把手上。当晚740分其姐姐下夜班回家时,发现门把手上的这封敲诈信,勒索6万元,她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陈某多次打电话以我们不想杀人等语言对其姐夫及家人进行恐吓。陈某多次索要钱财无果,怕事情败露,就找到朋友张某某帮忙。

1214下午,张某某按照陈某的安排用手机给陈某的姐夫发送了内容为四点钟到不然后果自负的短信,并多次打电话对其姐姐和家人进行恐吓敲诈。

当日晚,公安机关将陈某、张某某抓获,敲诈勒索未遂。

记者陈鸿儒通讯员蒋怀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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