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游某镇定地坐在被告席上,右脚有规律地晃动着,正如今年2月初他冲进商场杀死情人婷婷(化名)后,还在现场抽烟一样淡定。检方昨日在市五中院指控他涉嫌故意杀人,并建议重处。
游某40多岁,有妻子、孩子,无业,长期混迹于娱乐场所,2007年认识了1983年出生的美女婷婷,不久同居。今年1月,婷婷提出分手,游某不同意,发生争执,婷婷的父亲报警。当着警察的面,他发誓不会再打扰婷婷。
但是,他的妻子要跟他离婚,游某带了一把折叠刀,到处找婷婷。今年2月7日下午3时许,游某来到位于解放碑某高档百货商场4楼、婷婷工作的地方,将其刺死。
法庭上,检方指控游某犯故意杀人罪,婷婷的父亲提出50万的民事赔偿。他说,他要的不是赔偿,要的是游某杀人偿命。婷婷的小姨称,婷婷不但长得漂亮,也很能干,在百货商场一进口化妆品店上班,月薪不下6000元。她称,“在繁华的公众场合,将婷婷残忍杀害,不偿命不足以平民愤。”
游某对杀人之事无异议,也愿意赔偿,只是没钱,但他向法官表示,他喊他老婆赔钱就是了。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后,法官表示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