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去年,宝山区一名32岁的男子酒后动起了淫念,竟然强奸了年近60岁的准丈母娘。昨天经上海宝山法院判决,被告人刘长仁获刑3年。
去年10月8日下午,刘长仁喝酒后来到女友家开的纹身馆内,因认为女友与外地亲戚打长途电话浪费钱为由,与丈母娘在店内吵起来,两人因均担心影响店内生意,便一起来到丈母娘的借住处,进门后被告人刘长仁遂采用捂嘴并以自残相威胁,对丈母娘实施了奸淫。
当日傍晚,女友的姑姑见姐姐一直在哭,经询问才得知被其强奸之事,遂陪同姐姐到派出所报案。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长仁在去年2月至3月间,以丈母娘丈夫刚去世身体不好为由,编造其被 “鬼缠身”,要找一男子发生性关系 “冲鬼”的谎言,并先后三次对其实施奸淫之事,因证据不足,法院未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