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芸舒被从南宁押回北海时的场面。北海警方供图
警方扣押的部分涉案车辆。许海鸥摄 5
月19日下午,随着“北海亿元传销案”第三批28名被告被宣判,以李芸舒、林怡光、郭军晓、甘晨力为首的传销案95名头目,已有88名被判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处以罚金。其中,传销头目李芸舒被判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林怡光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处罚金11.9万元;郭军晓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9.5万元;甘晨力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万元。
5月21日下午,记者在北海第二看守所,采访了在“北海亿元传销案”中曾当上“老总”的甘某,他被以非法经营罪判了两年有期徒刑。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反思了非法传销为何迷惑人以及非法传销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在金钱的诱惑下加盟传销
今年43岁的甘某是四川攀枝花人,他有大专学历,当过教师。2007年初,他被一个姓贺的朋友拉到北海考查项目,当时,就被上线组织的一些假象迷惑了。
他说:“上线告诉我们,这是北部湾经济开发区的内部纯资本运作,是属于当地政府的引资项目。还有几次,我们吃饭时来了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让我们对此不得不相信。上线一再宣传说,这个项目要向国家交45%的税,为当地大项目筹集民间资金。”当时,他的想法是,这个项目既能自己挣钱,又对社会没危害,甚至对当地经济发展还有利,甘某说:“当今社会没有人对金钱是免疫的,所以我就加入进来了。”
陷入传销泥潭无法脱身
据介绍,在这起非法传销案中,要加盟该传销组织每人需交纳加盟费6.98万元,然后直接发展三名下线,下线再往下按几何发展,当网络达到29人后即可升为“老总”,而甘某在三个月后就升“总”了。
甘某说,在升级分钱时,他才发现这是天大的骗局:过去那些老总们所说的“国家利益”全都子虚乌有,下线交上来的钱全部被上线逐级分光。他说:“我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我陷入了传销的泥潭。可是,我哪想到,我的三个下线这么能干,把这个体系越做越大,参与的人越来越多,让我骑虎难下,开始心慌。我知道,我们老总分的钱都是下线的血汗钱。这哪是正经的生意啊?这样下去是要造成社会经济混乱的。”
为什么不马上收手呢?甘某说:“当时我很想退,但是,我下面的体系已经有100多人,我无法给他们交待。我亲眼看到,许多下线是举债借钱来的,越往下做,受骗的人就越多。后来这大半年,我一直生活在痛苦中,甚至曾劝过一些老总,干脆把已经收上来的钱做一些正经生意,挣了钱后再退给那些下线。可是,许多挣了钱的老总们分了钱买房买车,不肯接受我的意见。”
为了求心理平衡,自认为还有些良知的甘某只能在过年时拿出钱,给许多没有业绩的下线回家过年。而自己在外做传销又不能告诉家人,“所有的痛苦只能自己扛。”甘某说,其实,像他这样先被人骗,后来发现又无法退出的人,在传销者中很多。
传销骗来的钱不敢花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甘某在传销中分到手几百万元,但他不敢花,全部存入了银行,案发后已全部退赃。因此,他是此案中退赔数额最大的一个。办案警察说,当时去南宁查此案时都不敢相信,甘某竟骑着一辆小电单车,而甘某说:“这种骗来的钱用起来不踏实,我不敢花。”
据甘某介绍,靠这样的“资本运作”一两年时间,许多老总级人物都会有两三百万元的收入。入狱后,甘某一直在反思自己:“这是由于不成熟的价值观造成的。两年的刑期对我来说也许是件好事,如果我一直做下去,会对社会造成更大危害。我在狱中看了许多书,认清了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最后,甘某说,对被他骗来或者间接骗来的下线,他感到非常内疚,将来出狱后,他会努力工作挣钱补偿他们。(记者许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