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一男子交女友被骗3万多元 报案后发现女友居然充男子与另一女子同居
晨报辽阳讯(记者 董南迪)她是一名女性,却冒充男人与“女朋友”同居了近一个月。
此外,她还同时骗了一名“男友”3万多元钱。
昨日,记者从辽阳县公安局首山镇派出所了解到,3月21日,李某前来报案称,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吕玲”的人,对方以谈恋爱为名骗走他3万余元。
警方调查发现,2008年12月,李某与“吕玲”相识,双方长时间电话交谈后确立了“恋爱”关系。
之后,吕玲以买电脑、出差、生病等理由向李某要钱,为了帮助女友,李某甚至向亲属借钱汇给吕玲。
吕玲“出差”回到辽阳后,吕玲“表弟”给李某打来电话称,吕玲的病还没好,想让李某找个空房子,她又不想跟李某见面,于是李某把自己的房子空了出来。
3月19日早晨,李某偶然发现,他的房间里住着“表弟”和一女子,但这女子不是“吕玲”,“吕玲”也根本没住在这里。
首山镇派出所将“表弟”抓获后,发现“表弟”1.7米的个儿,身体健壮,举止和声音等特征都显示为男性。“表弟”也说自己是男的。首山镇派出所副所长张军说:“但我们核实时发现根本没有这个人。”最终,“表弟”终于承认她是个女人,姓赵。同时扮演了“吕玲”和“表弟”两个角色!
据赵某交代,她女扮男装以表弟的名义与未婚女子周某同居,骗取感情和钱财,同时又以吕玲的身份与李某谈恋爱,先后21次诈骗李某30000余元。2月13日,赵某以“表弟”的名义与李某见面拿到房间钥匙,然后与周某同居了近一个月。
同居期间,赵某穿着男性的服装,不让周某触碰她的身体。
“她的外表特征很像一名男性,又一直不向警方交代事实,审讯她我们就用了8个工作日,仅她的性别,我们就找女警专门核实了两次。”张军说。
目前,赵某因涉嫌诈骗被辽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