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上课骚扰女同学,还邀约同学对该女同学实施暴力,致使其双耳失聪。事后,受伤女同学的父亲起诉了两名男生。接到法院判决后,其中一位学生父亲拒绝执行法院判决长达5年时间。近日,达州宣汉县检察院依法批捕了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嫌疑人张某。
2003年,不到14岁的小张在课堂上对女同学小刘进行骚扰,遭到斥责,竟用课本扇了小刘两耳光,被老师看见。
下课后,老师对小张进行了一番教育,小张决定“教训”小刘。邀约另外一名男同学小王,将小刘堵在操场一角落里对其拳打脚踢,并欲强行脱去小刘的裤子。见小刘反抗,二人又联手对小刘扇了几耳光,致使小刘双耳失聪。
同年,小刘的父亲将二人起诉至宣汉县法院,要求小张、小王的监护人张某、王某等赔偿其精神损失。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和王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其中张某赔偿人民币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张某拒绝履行。2004年,原告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并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张某仍拒绝履行。法院决定对张某进行强制执行。但张某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长达5年。
2009年1月,宣汉县法院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
经查,在宣汉县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张某于2004年在当地修建了两层砖混结构的房屋,并于2008年底再建三层楼房。宣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具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能力,而拒绝执行,情节十分恶劣。同时,张某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涉嫌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对其做出批捕决定。 (华西都市报 李罡 陈彦君 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