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少女胡某芬拒绝了性要求,55岁的老汉竟将少女掐死在出租屋内。被告人薛延福犯故意杀人罪,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现年55岁的薛延福为吉林人。据他称,他1983年曾因抢劫罪入狱4年,出狱后遂与妻子离婚,他与前妻以及10岁的女儿至今未曾有过任何联系。1988年,他只身来到广州,一直没有固定工作。
被害人胡某芬19岁,广西人,在广州一家小饭馆打工。因薛延福每天都会去那家饭馆吃饭,渐渐便和胡某芬熟络了。有一次,胡某芬说自己手头紧,向薛延福借了200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7月14日中午,薛延福把饭店服务员胡某芬骗至其位于白云区新市附近的出租屋内,本想催其归还200元欠款,后色心骤起,对胡某芬提出性要求,遭胡某芬拒绝。于是薛延福准备对其实施强暴。吓坏了的胡某芬大喊“救命”,薛延福捂住胡某芬嘴巴直至其晕过去。然后,他将胡某芬抱到床上,用塑料绳绑好。过了一会儿,胡某芬醒后大声呼救。薛延福残忍地将胡某芬掐死。用棉被盖好尸体后,薛延福逃离出租屋。
为掩饰自己的罪状,薛延福还曾回到胡某芬打工的小饭店,故意向店主询问“怎么不见胡某芬”。数日后,薛延福所住的出租屋臭气熏天,房东开门查看,才发现了胡某芬的尸体。
2008年7月21日,薛延福在麦当劳约见一名老乡,本想借点路费逃跑,被伏击的公安人员当场逮捕。昨日,胡某芬的父母也出席了庭审,他们向薛延福提出索赔13万多元。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杨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