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福来对一名18岁女子行不轨遭反抗后,将该女子全家杀害。近日,靳福来被公诉到市二中院。
靳福来案发前是密云县农民。检方指控,去年8月5日上午,靳福来到密云县溪翁庄镇18岁的陈小姐家,欲行不轨。遭到反抗后,靳福来用菜刀将陈杀死,并将尸体肢解。当天11点,陈小姐的父母回到家中,靳福来又持菜刀将两人杀死。
去年8月8日零点,靳福来再次返回陈小姐家中,用高度白酒洒在陈家3口人尸体上,打开煤气罐阀门将火点燃,想纵火焚尸烧毁现场,但未得逞。检方认为,靳福来致3人死亡,并故意纵火毁尸灭迹,危害了公共安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