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女子伪造财产分割协议书起诉前夫要房产

发表时间:2009-05-12 07:14:05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快报讯(通讯员 严江发 记者 马乐乐)离婚已经超过10年了,李志突然被前妻告上法院,而她的起诉理由却是当初离婚时就已约定好的房产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前妻先后拿出了一份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结果法官发现,自己手上同一份协议书竟有3个版本。

张莉和李志1998年离了婚,之后张莉搬离住处。不料10年多过去了,张莉突然找到李志,说这套房子她也有份,两人争执不下,张莉于是将前夫告上了六合区法院。

李志的房子是单位分配的,而张莉说她拥有其中小房间的居住权,依据何在?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证据:一份《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复印件上写道: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小房间归女方居住所有和儿子居住所有。

张莉说,这份协议书是他们当初离婚时交给民政局备案的,合法有效,现在她要讨回小房间。然而李志看到之后,却差点笑出了声,他说,张莉的这份协议书是复印件。打官司哪有交复印件的道理?你把原件拿出来。于是,法官不久后又收到了原件。出人意料的是,原件与复印件的写法竟然不同。小房间归女方居住所有和儿子居住所有这句话,在原件上竟是小间女方居住和儿子居住所有”!更离奇的是,复印件上的这句话写了两行,而原件上这句话却只写了一行。这之间差别太明显了。法官从李志处要到了他所持有的原件。而这个版本上,在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后面则是一片空白。李志说,很明显自己持有的原件才是正版,而前妻的两个版本根本靠不住,她很可能先想在她的原件上修改,结果发现词不达意,才又用复印件修改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莉所提交的证明系伪造,不能采信。法官了解到情况后对张莉进行了批评,但没有作出处罚。近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她的诉讼请求,但张莉不服判决已经提出上诉。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