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男子花百元请邻居扫墓引同事争议

发表时间:2009-04-05 08:14:42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作者:


(楚天金报)记者蒲哲 通讯员王庆泽报道:昨日是清明节,由于公司不放假,老家在辽宁的潘先生花钱请邻居代为扫墓,这种另类的扫墓方式,引起了同事的争议。

今年29岁的先生家住武昌下徐家湾,在一家通信公司上班,祖籍辽宁盘锦。得知清明节公司不放假,昨日,他花一百元钱请邻居扫墓。此举引起同事的争议,不少同事认为这种另类的扫墓方式,自己不能接受。同事先生说:“如果连表达情感的事也雇人来做,那就失去了扫墓的真正意义。清明节到现场扫墓,不光是为了祭礼先人,也是寄托对亲人的哀思,是一种特有的文化和伦理道德行为。”

“让人代自己扫墓失去了清明扫墓的真正意义,别人跪在自己亲人的坟前,不如不扫。”同事先生说。

  也有不少同事表示了理解,公司不放假,加上辽宁离武汉这么远,回家扫墓还是不现实,请人扫墓至少能把心意带到。该公司的一位员工表示,自己也是外地人,清明节没有时间回去扫墓,不管采取什么样的祭奠形式,都应该被理解和接受。

  面对同事的争议,潘先生有自己的看法,代扫墓的人是自己的邻居,与网上的扫墓公司相比,信誉有保证。“现在远离家乡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请人代扫主要是为了清扫坟墓,表达哀思,没有什么不好!”潘先生说。

 

相关新闻: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