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胡,走,我们结婚,到时领了房子我分你一万五!”家住锦江区沙河街道的彭大刚为骗取拆迁分配住房和补贴,用网友的照片和相关资料办了张假结婚证。但房屋还没拿到手,事情便败露。昨(3)日,锦江区人民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了彭大刚有期徒刑1年,胡小蓉拘役4个月。
办假证:既骗政府又骗同伙
家住锦江区沙河街道农村村民联合小组1组的彭大刚今年37岁,由于文化不高加之眼患残疾,一直找不到正当职业,结婚两次都没能长久。2007年2月,得知村里要拆迁,每人可分到35平方拆迁住房和一些临时过渡补贴后,彭大刚便想趁机“捞一把”。
3月中旬的一天,他找到家住火车南站附近同样无业的网友胡小蓉,要求胡小蓉配合他去登记结婚,待多分得一套住房后,两人又以感情不和离婚,他再给胡小蓉1.5万元报酬。胡小蓉当即答应,并将自己的两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了彭大刚。
3月17日,彭大刚拿着胡小蓉提供的资料来到九眼桥,找到一个办假证的妇女办了一张假结婚证。几天后,彭大刚将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物退还给了胡小蓉,并称事情办不下来,两人就此为止,并拒绝支付胡小蓉“劳务费”。胡小蓉信以为真,断绝了与彭大刚的来往。
随后,彭大刚利用这张假结婚证与锦江区狮子山街办签订了“征地住房拆迁过渡协议书”,并领取了“妻子”胡小蓉的35平方米安置住房和7800元过渡补贴金。就当彭大刚为自己的小聪明感到庆幸时,民警找到了他的家。2008年11月5日,彭大刚和胡小蓉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刑事拘留。
上法庭:一个悔恨一个辩解
庭审现场,彭大刚神情憔悴。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这样做,主要是家里条件困难,加上法律意识不强……”他说,在事情败露后,他积极退还了冒领的补贴并重新签订了属于自己的合法住房协议。家中父母年龄均超过75岁,如果他被判处的刑期太长,两老在家无人照料。“只要法律能给我一个机会,出来后,我一定好好做人,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并身体力行教育周围邻居。”彭大刚说。
胡小蓉进法庭时完全没有紧张和不安。她辩解说,虽然她的确为彭大刚提供了自己的照片和资料,但这是因为彭大刚告诉她,两人是真结婚。并且,她也没有收彭大刚的任何好处费,未给政府造成损失。
“他把我的照片和其他资料退给我后,我就再没联系他,他后来所做的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我觉得我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我请求法院判我无罪!”胡小蓉说。
最终判决
锦江区人民法院判处主犯彭大刚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法院认为胡小蓉明知彭大刚要做非法的事,不仅不阻拦,还配合其提供了照片及其他资料,虽然后来没有直接参与诈骗,但也没有尽到核实彭大刚是否会利用自己的资料继续违法的责任,应给予4个月拘役的处罚。(文中人物姓名系化名)
来源: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天府早报记者 刁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