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续通讯员刘扬)“现在有人出20万,让您家伤残一口,50万买一条命,但现在我不想杀人,所以你拿50万保你一家平安,不贵吧!你最好在中午12点把钱准备好,打这个电话:1504406××××!”这是一对情侣给我省某厅女副厅长送来的敲诈信。
欠10万元外债无力还
张某和方某都是20多岁的小青年,2002年九十月份,两人通过网络聊天认识,2003年年初确立了恋爱关系。
2008年,张某和方某打算在外地贷款买块地,方某从他父亲那借了10万元,但地没买成,二人又将借来的钱花没了。2009年元旦就到了还款日期,二人都很着急,思来想去想到了敲诈勒索。
网上找目标确定女副厅长
二人喜欢上网,他们在网上查找到了我省某厅女副厅长相关信息,将其确定为敲诈勒索的目标。用二人的话说,该厅长是女的,年轻,成就又这么大,一定有钱。于是,从2008年12月15日以后,二人就开始偷偷地租辆车跟踪这名女副厅长。到2009年元旦前,二人搞清楚了这名女副厅长的家庭住址和家庭情况。准备就绪以后,二人开始谋划敲诈女副厅长。
送去敲诈信 张口要50万
2009年1月7日一早,两人写了一封敲诈信装到信封里,然后来到女副厅长单位的门卫室,让门卫将信交给女副厅长本人。当女副厅长把信打开,里面的内容着实让她吃了一惊,随后她又镇定下来,以为这是个恶作剧。正当她放下此事准备开会,办公室电话响了。
“不许报警,你怎么考虑的?如果不给钱的话,今天是车明天可就是人了……”对方的话极具威胁性,而且是二人分别给她打来电话,女副厅长也认识到了这件事的严重性,但她并没惊慌,她先用语言稳住二人,“50万不是个小数目,你得给我点儿时间准备一下……”然后借机偷偷地打了报警电话。
双方“讨价还价”,将金额确定在20万,并约定了交易地点。然而,就在二人在租用的房屋内,等待20万不义之财时,进屋的人不是送钱的女副厅长,而是公安人员,两人束手就擒。
近日,张某和方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