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劳动律师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公司律师 |本站动态 |民商专题 |媒体之声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刑事综合 |便民通道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风景照片 |法律顾问 |远东风采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债权债务 |工商登记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女子乳房整形后大小不一 美容公司被判赔偿

发表时间:2009-04-19 18:01:27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早报记者 顾文剑 通讯员 梁志明

爱美的高女士作了乳房提升手术,但手术效果未能如愿。失败的手术最终导致高女士两侧乳房大小,而且高低不一。

日前,长宁法院依法宣判,高女士的美容手术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上海某美容保健公司需赔偿高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以及5000元律师费。

打官司索赔11.8

20055月,高女士来到坐落于中山公园地区的一家美容保健公司咨询,与美容保健公司签署乳房提升的手术协议书。不久,高女士进行了乳房提升、乳晕改小手术。手术后第5天,高女士开始发热,之后乳房伤口出现明显红肿并感觉疼痛。

经与美容公司协商,公司同意退还高女士手术费3万元。然而,由于乳房肿痛,高女士又到医院就诊,花费了不少医药费。高女士觉得,美容保健公司未尽到应负的责任,导致自己手术失败,应当赔偿损失6.8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余元。

不构成医疗事故

法院受理后,委托专门机关对原告的病情进行了医学鉴定,结论为:乳房整形手术切口可能含有细菌,有感染的风险,医方难以预料;该手术术后很可能在乳晕部产生明显的疤痕,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缺陷:术前检查草率,无术前化验检查等内容,术前告知过于简单,对该手术的风险告知明显不足,而在发现感染后,未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

但根据结论,高女士与美容保健公司的医疗争议不构成医疗事故。

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美容保健公司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术前检查草率、术前告知过于简单、发现感染后未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等行为,此不足之处引起高女士的不满,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原告对医疗单位的信任感。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新闻:

·熊律师点评:美容美出的麻烦·最牛美容院 普通修眉套餐坑你4.2万高价

推荐文章
 

·本站熊潇敏律师在全区律师培训班上授课
·五一北海二日游随记
·中央电视台播出本站熊律师承办案件
·情人节,再次感受她给我信任的感动
·熊潇敏律师担任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门委员
·本站2009年招聘授薪律师启事
·朱树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集资房纠纷专题:集资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水泥质量 熊律师就传销法律问题
熊律师点评:辞不掉的工 行李箱损坏究竟怎么赔
热点文章
 
·[视频]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精彩回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讨债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