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4年本科,毕业时却发现拿不到文凭。就读于永川某职业学院的25名学生随后将学校告上法院索赔25万元。在一审法院判学校败诉后,学校不服提起上诉。昨日,该案在市一中院二审。
今年25岁的李兵(化名)是该校2004级学生。李兵在起诉书中称,他在2004年与该校签订了《就业培养合同》,与他一起入校的还有24名同学。李兵说,合同中写明,学生成绩合格品德良好的,在毕业后可取得本科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如果在履行合同时,双方未履行义务造成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1万元。李兵说,当他按合同读完4年课程时,却发现只得到了学院给他们开具的已修完本科教学规定全部课程的一个证明,根本就没有本科文凭,因此,他才与其他同学一起起诉索赔。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学校给李兵等人出示的已修完4年本科教学规定全部课程的证明,就已证明李兵等人完成了合同,但他们却没拿到本科文凭,学校应视为违约,遂判决该学院败诉,承担赔偿。判决后,该学院不服提起上诉。
昨日庭审中,学校的代理律师说,学校给李兵等人出示的证明,只是证明他们完成了课程,但他们是否修满学分,有无资格拿本科文凭,该证明并没有说明。该代理律师说,按照学校规定,只有修满学分的同学才能拿到本科文凭,因此,他们是没有修满学分,才没有拿到本科文凭的;此外,他们双方还约定本科学习为4年,带薪实习一年,因此,该合同应属于仍在履行中,学校发放文凭的时间应为今年,而不是去年。所以,学校要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