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扒光第三者裤子才以报复丈夫
□晨报通讯员 璞 萱 记者 李东华
由于发现有女子“缠”着自己的丈夫,于某两次扒光对方裤子,让其在众目睽睽之下“曝光”。昨天上午,浦东新区法院刑庭判决了这起特殊的侮辱案,于某因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1993年,外省女子于某与上海籍男子结婚,3后年生育一子。去年4月,从老家过完年回沪的于某听到村里人议论自己的丈夫与一发廊女子梁阿妹“有一腿”。她顺藤摸瓜逮到了丈夫在发廊与梁阿妹一起洗澡,于某当即在发廊内大骂,并与梁阿妹厮打。
半年后,于某发现梁阿妹多次拨打丈夫的手机,便拉上妹妹前往梁阿妹的暂住地,在一条小路上遇见了丈夫正在和梁阿妹聊天,丈夫一见到妻子撒腿就跑,于某便与妹妹将准备逃走的梁硬拖至发廊门前。村里来了不少人围观。于某将梁的牛仔裤扒下,又将梁的内裤扒至膝盖处。这时于某的丈夫再次出现,于某再次追打梁,在一绿化带处将梁的裤子再次扒光并撕破。梁在绿化带中躲藏了1个多小时,直到警方前来解救。
案发后,于某家属赔偿梁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2万元。
法院判决认为,于某当众侮辱受害人的行为是出于报复泄愤、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考虑到于某的亲友已赔偿了梁的经济损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