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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姐弟引诱胁迫三名幼女卖淫300余次

发表时间:2009-03-03 13:03:40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作者:


20083月至8月,宜春市一名外号波斯猫的男子,以开办所谓女大学生心情俱乐部女大学生商务中心为幌子,与他人非法组织3名未成年少女进行色Q服务。随着这一窝点被警方捣毁,此案的内幕也渐渐被揭开。令人吃惊的是,团伙成员中竟然有一对刚满20岁的姐弟,他们各自分工、拉客抽成组织卖淫活动。

雇人四处散发陪聊卡

现年30岁的邹某,外号叫波斯猫,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他早年在外地打工,因嫌工作辛苦,工资又少,便回到宜春老家。2008年,经常在外吃喝玩乐的邹某,认识了一些坐台小姐。混熟了以后,邹某还不时为坐台小姐介绍生意,外号叫袁毛女的坐台小姐袁某,就是此时与他认识的。

20083月,邹某上网看到一些打着陪聊公司的幌子进行色Q服务的新闻。想到这是一个发财的捷径,他便如法炮制,设立所谓的金阳光大学生商务中心、女大学生心情俱乐部,并印制了大量的小卡片,雇人在繁华路段、宾馆停车场派发,卡片上的广告内容庸俗且不堪入目。

弟弟为姐姐拉女生卖淫

同年4月,分宜县凤阳乡中学初三女生莎莎,逃课来到网吧上网。在网吧里,她认识了袁毛女的弟弟袁伟云(化名)。莎莎告诉他,自己在学校学习成绩不好,不愿上课,想出去玩一玩。闻后,袁伟云便借生日邀她去宜春市玩,他负责车票。莎莎听了很开心,叫来同班女同学小梅和小芳一起同行。4人同行来到宜春市区后,袁伟云安排她们去KTV和酒吧。10多天后,袁伟云告诉她们,他身上的钱已经花完了,问她们想不想赚钱再继续玩,莎莎等人听到可以去赚钱,都表示同意。之后,袁伟云带着3人找到了袁毛女。在一间饭店包厢里,袁毛女介绍自己是坐台小姐,问她们愿不愿跟她一起做,那样才有钱赚、有漂亮衣服穿。

不谙世事的3个女孩答应后,袁毛女打电话叫来邹某,当得知莎莎3人才只有14岁时,邹某竟叮嘱她们以后碰到客人都统一说“16岁,是某高校大一的学生

组织3幼女卖淫300余次

没过几天,邹某接到宜春市某宾馆一房间打来的电话,一个老顾客通知他叫几个女大学生过来。于是,邹某马上联系袁毛女,叫她带莎莎3人去宾馆房间。临行前,袁毛女交代她们,如果顾客选中谁,都要把钱交给她,还要留下对方的手机号码。在收到钱后,袁毛女也会将100200元不等的介绍费交给邹某。

在邹某和袁毛女的双重管理下,每当夜色降临时,莎莎、小梅和小芳便经常在宜春市各大宾馆间四处游走,从事卖淫活动。至案发时,3人共从事卖淫活动300余次。

从金钱利诱到恐吓威胁

对于卖淫所得,袁毛女采取统一管理,由自己负责全部开支,且莎莎3人均不能私自藏钱在身上。如果要添置新衣服,则由袁伟云带着她们一起逛商场,由袁伟云结账。一次,小梅跑到公用电话亭给家里打电话,被袁毛女严厉训斥了一番。一天,小芳突然想回家,袁毛女听了大发脾气说:“你们平日吃我穿我的,要想回家,就必须去赚钱。

此后,袁毛女要求她们要打电话回家时,只能跟家人说在外面打工,不能告诉所住地址。并且,她还经常带着三个女孩变换居住的旅社和出租屋。200810月,小梅的家人感觉事有蹊跷,于是来到宜春市寻找女儿,寻找3天没有消息后,便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宜春警方立案侦查,这个以邹某为首的卖淫团伙于去年11月被捣毁。令人吃惊的是,团伙成员袁毛女才年仅20岁,袁伟云也只有19岁,莎莎3人均为14岁。日前,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对邹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组织卖淫罪提起了公诉。

/桂武、首席记者徐小勇、实习生徐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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