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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奸污小伙遭遭法律空白难定强奸罪

发表时间:2009-03-25 17:26:27 来源:东北网 作者:


河北青年报325报道当警方赶到一起发生在凌晨的抢劫案的现场后,男性受害人愤怒地控诉两名男性嫌疑人不但抢走了他仅有的19元现金,还强行奸污了他。两嫌疑人最终被抓。但警方将嫌疑人报批捕时却只能针对其抢劫环节,强奸事实却因《刑法》中无相关表述而无法追究。

我国法律中关于强奸罪的描述都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这起男性受性侵害的案件该如何处理,引起了河北司法界的关注。

案例

两男子强奸一打工仔

为了避免挨打,李明不得不将毛衣、裤子等全部脱光。他没有料到,两男子先后强行奸污了他。

18日凌晨,在石家庄打工的李明和老乡喝酒后独自回住处,途中坐在河北省人民医院西门外的花池边睡着。两名理发师陈聪和徐建酒后路过此处,看到了李明。

陈聪后来在警方处所做的笔录显示,当时他问李明为什么在那儿坐着,李明不愿回答,陈聪让李明换个地方坐着,双方就此发生了口角。

李明称,陈聪和徐建对他进行了两次殴打。第一次殴打过程中,陈聪要求李明把钱拿出来。李明拿出了仅有的19元现金,趁黑将手机塞到身后的草丛里。

因为嫌李明拿出来的钱少,两名嫌疑人拉扯着李明往案发地点以北走了七八米左右后,再次对李明进行了殴打。这两次殴打,致使李明头部肿胀,两只眼睛几乎睁不开,耳朵、嘴唇都有渗血。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李明不堪回忆:一名嫌疑人突然让李明脱衣服。为了避免挨打,李明不得不将毛衣、裤子等全部脱光。他没有料到,两男子先后强行奸污了他。李明回忆,整个过程持续了30分钟,他被打得无还手之力,幸好一名出租车司机路过看到并报警。李明讲述的案发过程,在两嫌疑人所做的笔录中得到了印证。两名嫌疑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并无同性恋倾向。

19日,躺在医院病床上的李明依然无法睁开肿胀的眼睛,但一直自言自语般说:“一定要处罚他们,处罚他们……他们打我……”

问题

无法以涉嫌强奸批捕

派出所的民警就此案进行过激烈讨论,并形成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嫌疑人涉嫌强奸,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涉嫌强奸主体不符合规定。

事发当日,新华公安分局合作路派出所民警出警,很快将两名嫌疑人抓获。民警介绍,我国现行《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从头到尾受害人的身份都指明是女性,侵害人是男性。而这起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受害人是男性,同性之间的性侵害,目前法律没有涉及。从警5年,这案子是头一回碰着。办案民警说。记者当天采访时,派出所的民警就此案进行过激烈讨论,并形成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嫌疑人涉嫌强奸,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涉嫌强奸主体不符合规定。做完笔录,带着嫌疑人进行完体检,派出所民警专门到新华公安分局法制科询问,到底能否以涉嫌强奸将两嫌疑人上报批捕,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23日,记者从合作路派出所获悉,对涉案的两名嫌疑人,公安机关最终以涉嫌抢劫和寻衅滋事报请新华区检察院批捕。目前,两人因涉嫌上述罪名已被检察机关批捕,正等待法院审判。

记者又从新华区检察院获悉,检方对此案涉及的罪名很谨慎,因为截止到目前,新华区检察院尚没有办理过类似案件。检方作出上述批捕,也是因为案件不符合强奸罪的定义。据一名办案人员介绍,尽管案件中针对受害人的强奸事实很清楚,但是鉴于案件主体(受害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就此情节批捕两名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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