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的张某在商场看到颜色鲜艳的丝巾,他又忍不住悄悄取下,放进随身携带的纸袋。3分钟后,张某被民警抓获,那条丝巾也成为了他此前几十年所偷无数条丝巾中的最后一条。昨天上午,张某被东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刑1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犯罪心理学专家称,张某的行为显示他患有恋物癖。
张某说,他对丝巾的喜欢源自自己6岁时父母离婚,母亲走时给他留下了一条天蓝色的丝巾。从那时开始,他就喜欢上丝巾,看着丝巾能想起母亲。
此后,他曾偷偷从亲戚家里偷走丝巾。长大后,喜欢丝巾就变成了他一种嗜好,“喜欢看,喜欢摸,摸着柔软舒服,心里就高兴。”张某说,他一直未婚,也没有职业,靠父亲给的钱勉强生活,他有闲钱每年都会买十几条丝巾。
为了避免偷丝巾,“我就很少进商场,进去自己就控制不住”。
1981年以后,张某曾因偷丝巾两次被判刑,一次被劳动教养,还被行政拘留过。他偷来的丝巾都自己留着,“看着心里就高兴,没事就拿出来看看摸摸”,张某说。
来京寻父再偷被抓
今年1月17日上午,张某从吉林老家到京找父亲,没找到父亲他就往城里走,却忍不住进了商场。走到蓝岛大厦内,张某趁别人不注意,偷偷从几个柜台的货架上摘下14条桑蚕丝围巾及1件桑蚕丝女士上衣塞进包里。张某还从垃圾桶里捡了一个红色纸袋,用来装“猎物”。他一路走到王府井大街,沿途看到大商场就进。在王府井百货大楼,他偷了1件女士羊绒衫,在工美大厦偷了4件真丝女式睡衣,在王府井大街好友世界商场,偷了16条真丝围巾。
一名当时在王府井大街巡逻的民警回忆说,当天下午5点10分,民警发现张某神色慌张地进了好友世界商场,携带的包和纸袋都鼓鼓的。3分钟后,形迹可疑的张某出了商场大门,一路小跑奔向旁边的小吃店。民警对张某盘查后,他承认了偷窃。仅当天,张某就盗窃财物价值4800余元,随后他被民警带走。
庭上自称但求重判
昨天上午10点半,张某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庭审开始后,张某自愿认罪,“我这一辈子走来很后悔,我是鬼迷心窍喜欢上丝巾”。张某说,“我就是非常喜欢真丝的东西,看到颜色鲜艳的丝巾我就走不了,忍不住就想偷拿,自己控制不了”。庭审中,张某说,“我都61岁了还偷东西,又有前科,没什么前途了。我希望法庭从重处罚”。20分钟后,法官判决张某有期徒刑刑1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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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专家:因家庭变故形成恋物癖
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表示,张某的行为显示他有恋物癖。首先,张某有恋母情结,他眷恋一种温暖的情感,这种情感又积聚在他印象最深刻的丝巾上。丝巾对他来说是生活中某种割舍不掉的东西,这对他形成了心理障碍。成年后的张某因一直未婚,利用丝巾的柔软代替与女性接触的感受,不惜使用非法的手段去获取,这是一种心理疾病。
李玫瑾说,恋物癖多发于男性。对有恋物癖的人,最好有他中意的女性走近他,照顾他,淡化他这方面的需求。另外,也可以进行心理治疗,帮助他克服,但是治疗应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