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检察院获悉,由河北省沧州市检察院查办的中国银行任丘支行原行长王文光挪用公款一案日前进行了一审,王文光因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经查,2003年以来,王文光陆续向个人和企业借款,进行营利活动。由于亏损、支付高息和好处费形成巨额欠款,为归还欠款,王文光挪用中国银行任丘支行公款共计1.19亿余元。该案由沧州市检察院2007年1月14日立案侦查,同年8月8日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同年12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日前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据介绍,王文光对一审判决结果还没有提出上诉。(记者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