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亲怀疑为非亲生,并因此被父亲拒绝供读大学。记者昨天获悉,小丽怒将父亲告上法庭后,得到延庆法院的支持。
刚满18周岁的小丽是延庆人,她十多岁时父母离婚,随后跟着母亲生活。当时父亲曾书面承诺,每月给她1000元生活费,将来会供她读大学和出国深造。去年9月,小丽收到北京印刷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但她找父亲要学费时遭拒。于是她将父亲起诉,要求他按照当初的承诺供自己读书。
小丽的父亲林先生认为,小丽已年满18岁,可独立生活,所以他不再给生活费。此外,小丽出生于1990年,他和小丽母亲结婚是在1993年。虽然小丽母亲坚称女儿是他亲生的,但小丽跟自己不亲,相貌也不相似。“我现在不认可小丽是我的亲生女儿,我要求做亲子鉴定。我当初签承诺书是建立在她是我亲生女儿的前提下,现在当然不能算数。”
法官最终认定这份书面承诺是有效的,所以判决林先生应该继续给付小丽生活费,并承担她的读书费用。法院认为,是否做亲子鉴定与本案无关,林先生可以保留自己的怀疑,并就此事另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