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女友争夺一处房产,“宋大嘴”宋祖德将前女友告上了法庭。在被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败诉后,宋祖德又上诉至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
前女友: 添了孩子才送我套房子
在昨天的庭审中,宋祖德和他的前女友周林艳均到庭。但在法庭上,双方都难掩自己的激动情绪,周林艳怒斥宋祖德的良心被狗吃了,而宋祖德指周林艳是在用眼泪和表演迷惑法官。
据记者了解,双方的讼争房产为位于南国花园的一套138平方米的房屋。
据周林艳一方称,她在2003年与宋祖德相识,后来住在了一起。在2003年9月,两人的孩子出生,宋祖德将位于珠江新城南国花园的一处138平方米的房子送给了周林艳。由于当时房屋赠与的税高,为了避税,宋祖德让周林艳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是周林艳以65万元的价格从宋祖德手里买了南国花园的房子,签约的时候付35万元,过户当天再交30万元。但实际上宋祖德于2000年买入房子时的价格是105万元。之后周林艳正式拿到了房产证。
“宋大嘴”: 孩子不是我的愿做亲子鉴定
对于周林艳的这一说法,宋祖德予以了反驳。他称,当时双方签署的的的确确是一份买卖房产合同,并非将房子赠送给了周林艳,而在这几年内,他一直在要求周林艳偿付购房款,但是周林艳一直没有履行合同,所以他才将周林艳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房产。
对于周林艳所称的两人生了一个孩子,宋祖德在法庭上激动地称肯定不是他的孩子,并且表示愿意做亲子鉴定。
据悉,在去年7月份,宋祖德将周林艳告上法庭之后,经过一审,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宋祖德败诉,但是宋祖德则认为天河法院是被周林艳的表演所迷惑,所以又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案将由市中院作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