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湖南省汝城县的邓先聪所担任过的一系列职务,很难让人和非法传销头目的身份联系起来。今年2月中旬,来宾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在办案中获知邓先聪涉嫌非法传销,遂将情况向汝城县警方通报。目前邓先聪已在汝城县被当地警方拘留。
邓先聪系在编的国家公务员,曾任汝城县法院副院长,目前是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办主任。他沾上非法传销还得追溯到2006年8月,当时其弟弟邓先武的妻子何小玉被人骗到广西来宾市搞非法传销,何小玉陷入“鼠窝”后,将丈夫、自己的哥嫂和他们正在读大学的儿子、邓先聪的妻子冯艳秋等一批亲戚也骗到来宾市搞非法传销。他们为非法传销起名为“连锁销售”,每个人拉3个人加入,这3个人又分别拉3个人加入,依此类推呈“等腰梯形”的传销模式。拉来的人安排在某人下线,而提成则归某人。买一份传销产品3800元(一套衣服和一份化妆品,价值不足1000元),算是资格钱。买1-2份是实习业务员,3-9份是业务组长,10-64份是业务主任,65-599份是业务经理,600份以上就成了高级业务员。达到600份就可出局,目的是“让人人都能致富”。
冯艳秋在非法传销中暂时获利,让远在湖南的丈夫也动了心思。2007年春节,邓先聪打电话把大哥邓平生叫到办公室,让他也到广西来宾市搞非法传销。不仅鼓动亲人加入,邓先聪也由妻子帮买了非法传销产品,妻子冯艳秋还安排了不少人作邓先聪的下线。2007年3月,冯艳秋拉了一个姓钟的人参加非法传销,邓先聪亲自开小车送此人到来宾,冯艳秋则把新来者安排作邓先聪的下线。
6月,邓先聪跟同事陈某出差,邓对陈说:“广西来宾那里有白钨搞不搞?”陈某说想搞房地产,邓说:“来宾是新建的地级市,我带你去看。”陈某很快被拉入传销行列,一次交了6.98万元,并成了邓先聪的下线。
邓先聪还利用出差和请假的机会,多次到来宾市冯艳秋租住的房子和传销人员的住处,给非法传销人员传授“连锁销售”,讲解“宏观调控”。由于他的身份是汝城县法制办主任,有一定的迷惑性,不少人纷纷陷入传销泥潭中。
据湖南警方调查,仅汝城县就有200多人被邓先聪等人骗到来宾搞传销,被骗走资金550多万元,其中邓先聪和冯艳秋夫妇从中获得16.913万元,邓先聪成了不折不扣的非法传销头目。目前,来宾市和汝城县两地警方正对此案作进一步审理。
(刘先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