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相恋一年多时间的情侣,闹起了分手。一天,女方突然告发遭男友强奸。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真相并非如此。不过,男友最后还是被刑拘,而涉嫌诬告的女子因有孕在身被取保候审。
阿明今年27岁,来自衢州,在萧山做健身教练;比他小6岁的女友小芳是贵州人,在娱乐场所从业。两人2007年11月相识,一个月后开始同居。去年10月,阿明看到小芳经常用手机短信与一个上海客人联系,为此吵了一架后阿明就搬出去住了。10月31日,当阿明得知小芳前一晚和上海客人开房后,就找到小芳并要求对方支付1.5万元分手费,阿明说这些钱是他一年来花在小芳身上的。第二天中午,小芳突然报案并向警方告发,说阿明前一天以语言威胁、扒裤子、殴打等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她还向警方提供了租住处留有阿明精液的卫生纸和被撕破的睡裤。小芳向警方报案,是因为去年9月12日晚,小芳在KTV上班时与一位男客人发生争执。在接到小芳电话后,阿明赶到现场,用刀砍伤了与小芳发生争执的客人,造成对方全身多处受伤并且右胫骨骨折,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阿明被警方抓获后,对女友告发其强奸大呼冤枉。他说,在案发当天小芳承认和上海客人在一起,于是自己非常恼火,双方发生争吵,在这过程中他把小芳穿的睡裤撕破了。阿明还扬言要把小芳坐台的事和裸照(事实上没有拍)一同发给其父亲。小芳顺手拿起桌上的刀子要自SA。阿明夺下刀子后怕小芳真的做傻事,就用透明胶把小芳的手正面绑起来。随后,两人在协商过程中,身边没钱的小芳答应给阿明打一张1.5万元的欠条。离开前,阿明把包和欠条留在租房内,就独自走了。就在警方对阿明涉嫌强奸与故意伤害并案调查期间,让人没想到的是,小芳又突然改口说她告阿明强奸是一时生气。小芳讲出实情,她已经怀有阿明的孩子。之所以指控阿明强奸,是因为两人11月1日吵得很厉害,当时自己不想同他好,他又缠着逼要分手费,气急之下才告阿明强奸。
虽然强奸罪名不成立,但阿明因帮女友摆平纠纷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萧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小芳也因涉嫌诬告,将被审查起诉。